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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守护漠阳江生态平衡
2021-04-23 11:12    文章来源:江城区检察院网    字体:[ ]   

天不言而四时行,地不语而万物生。保护环境,我们义不容辞。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地球是全人类赖以生存的唯一家园。我们要像保护自己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同筑生态文明之基,同走绿色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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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实行恢复性司法举措,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在世界地球日(4月22日)来临之际,江城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与广东省渔政总队江城渔政大队选择在内河禁渔期在阳江市三廉公园放生台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冒雨放生了100袋6000尾的黑鲷鱼苗。


该次放生鱼苗的款项,来源于江城区检察院2020年办理的首例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被告人赔付的生态修复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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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是江城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漠阳江双捷拦河坝下游水域经常有不法分子非法电鱼捕捞,致使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破坏。该院迅速行动,一方面将犯罪线索移交公安机关核实查处,另一方面向江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双捷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两个单位依法履职。根据江城区检察院提供的线索,公安机关抓获了两名正在非法电鱼捕捞的犯罪人员。同年,江城区检察院对这两名被告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经江城区人民法院判决,两名被告人承担刑事责任并赔付生态修复赔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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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城区检察院坚持“惩罚犯罪、生态修复”双管齐下的办案理念,通过全面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有效打击近年来屡禁不止的非法捕捞行为,同时,通过采取增殖放流的方式,实现渔业资源增殖,解决群众渔业资源匮乏的“急难愁盼”问题。此次活动,是江城区检察院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坚持为群众办实事的又一项举措。